仿站低至300元,新闻自媒体

发改委:同意2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取消试点资格

编辑/2019-10-22/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10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取消部分地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同意2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取消试点资格。 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 ...
  10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取消部分地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同意2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取消试点资格。

  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经信局、工信局)、城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2016年11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分四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40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有效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优化供电服务,降低配电成本。

  为加强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统筹指导,2019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成6个调研组,对12个省份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情况开展实地指导和调研,试点项目工作进度明显加快。截至2019年8月31日,第一批试点的94个项目(不含12个申请取消的试点项目)中,92个项目已确定项目业主,25个项目已建成投产,29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项目由于前期负荷预测脱离实际、未与地方电网规划有效衔接、受电主体项目没有落地等原因,不再具备试点条件。截至2019年8月31日,总计24个项目申请取消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经评估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同意上述2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取消试点资格,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推进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反馈。
TAG:
阅读:
广告 330*360

推荐文章

Recommend article
广告 330*360

热门文章

HOT NEWS
  • 周榜
  • 月榜
广告 330*360
仿站低至300元,新闻自媒体
韩德科技资讯媒体
微信二维码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新闻自媒体联系QQ:327004128 邮箱:327004128@qq.com Copyright © 2015-2019 韩德科技资讯媒体 版权所有
二维码
意见反馈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