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词在上合总理会联合公报中出现了30次
编辑/2019-11-03/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2019年11月1日至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李克强同与会成员国领导人签署并发表联合公报。其中,“支持”二字在联合公报中出现了30次。哪些方面受到与会成员国领导人的支持?中国政府网、国务 ...
2019年11月1日至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李克强同与会成员国领导人签署并发表联合公报。其中,“支持”二字在联合公报中出现了30次。哪些方面受到与会成员国领导人的支持?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带你看——
愿积极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成果,支持俄罗斯联邦2019年至2020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工作。
支持开展工业领域合作,制定并通过上合组织框架内相关条约法律文件。
支持就制定和落实各国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广泛交流经验,推广创新技术,发展数字经济,缩小各国技术差距,创造良好投资条件,以拉动经济增长,提升成员国经济竞争力。
支持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优化营商环境,为扩大相互投资创造良好条件。
支持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并制定相关区域合作计划。
支持上合组织国家加强地方交往,强调应有效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批准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合作发展纲要》,欢迎2020年上半年在车里雅宾斯克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论坛,以及中方在青岛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倡议。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强调应采取措施有效落实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签署的《上合组织经贸部门间促进中小企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团长们欢迎2019年9月26日至27日在乌法举行的上合组织及金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论坛。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高度评价201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高度重视各方为共同致力于实施该倡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所做工作。
继续加强互联互通领域合作,鼓励交通创新和高效技术应用,发展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和公路、铁路等各类交通运输,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十分重要。团长们支持俄方于2020年上半年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会议,以讨论上述问题。
支持继续就落实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积极开展工作,包括于2020年开通该协定规定的线路。
支持继续开展能源领域合作并采取措施提高能效,采用先进技术实现传统、可再生等各种能源的清洁使用,实现清洁节能经济,发展本地区能源基础设施。
支持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团长们注意到深化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框架内交通、能源、贸易等关键方向合作具备潜力。
支持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务实合作,为发展贸易和投资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各方将继续寻求关于建立上合组织项目融资保障机制的共同立场,包括研究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的问题。
支持在相互贸易中进一步扩大使用本币结算并提高其份额。
支持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在保障粮食安全、稳定世界粮食市场、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推动农业数字化和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等方面的作用。为此,团长们强调应继续落实2010年6月11日在塔什干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农业领域合作协议》和2018年10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粮食安全合作纲要》,注意到中方关于建立上合组织农业技术培训交流示范基地的建议。
支持尽快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数字化时代发展偏远和农村地区的合作构想》及其实施计划。
支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发展数字技术,反对以任何借口采取歧视性做法,阻碍数字经济和通信技术发展。为此,团长们指出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数字化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合作的构想》十分重要,应在上合组织成员国现代电信和通信技术工作组框架内进一步开展对话。
支持加强在科技和创新领域合作,认为应进一步提高合作效率,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团长们指出,应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研究领域的具体项目合作。为此,团长们强调将于2019年11月21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科技部门负责人会议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继续在海关合作工作组框架内积极推动海关领域合作。团长们欢迎2019年11月2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过境系统一体化合作的备忘录》。
支持继续落实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水促进可持续发展2018-2028”国际行动十年决议》中期全面报告,推动实现水资源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支持拓展文化交流,共同举办各项活动,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民心相通,保护本地区特别是丝绸之路沿线文化和自然遗产,继续切实落实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团长们欢迎在莫斯科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议。
2018年12月2日“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和2019年5月11日“上合伊塞克湖马拉松赛”成功举行,支持定期举办上述活动,欢迎2019年12月1日举行下一届“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
支持落实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扩大学术科研交流,联合培养高端人才,开展共同研发合作。
支持在本地区发展技术园区和创业孵化器。
支持上合组织秘书处倡议举行的面向中学生和大学生的“模拟上合组织”智力竞赛活动。
支持进一步同世界旅游组织开展合作。团长们主张继续落实2016年6月24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发展纲要》及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签署的《2019-2020年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发展纲要〉联合行动计划》。
支持撒马尔罕市丝绸之路旅游大学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相关高校和机构继续加强合作。
支持本组织同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特别是经济、人文领域机构拓展合作,支持签署《上合组织秘书处同联合国粮农组织秘书处谅解备忘录》,支持上合组织同欧亚经济联盟通过签署相关备忘录方式开展合作。
愿积极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成果,支持俄罗斯联邦2019年至2020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工作。
支持开展工业领域合作,制定并通过上合组织框架内相关条约法律文件。
支持就制定和落实各国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广泛交流经验,推广创新技术,发展数字经济,缩小各国技术差距,创造良好投资条件,以拉动经济增长,提升成员国经济竞争力。
支持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优化营商环境,为扩大相互投资创造良好条件。
支持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并制定相关区域合作计划。
支持上合组织国家加强地方交往,强调应有效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批准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合作发展纲要》,欢迎2020年上半年在车里雅宾斯克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论坛,以及中方在青岛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倡议。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强调应采取措施有效落实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签署的《上合组织经贸部门间促进中小企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团长们欢迎2019年9月26日至27日在乌法举行的上合组织及金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论坛。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高度评价2019年4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高度重视各方为共同致力于实施该倡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所做工作。
继续加强互联互通领域合作,鼓励交通创新和高效技术应用,发展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和公路、铁路等各类交通运输,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十分重要。团长们支持俄方于2020年上半年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会议,以讨论上述问题。
支持继续就落实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积极开展工作,包括于2020年开通该协定规定的线路。
支持继续开展能源领域合作并采取措施提高能效,采用先进技术实现传统、可再生等各种能源的清洁使用,实现清洁节能经济,发展本地区能源基础设施。
支持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团长们注意到深化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框架内交通、能源、贸易等关键方向合作具备潜力。
支持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务实合作,为发展贸易和投资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各方将继续寻求关于建立上合组织项目融资保障机制的共同立场,包括研究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的问题。
支持在相互贸易中进一步扩大使用本币结算并提高其份额。
支持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在保障粮食安全、稳定世界粮食市场、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推动农业数字化和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等方面的作用。为此,团长们强调应继续落实2010年6月11日在塔什干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农业领域合作协议》和2018年10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粮食安全合作纲要》,注意到中方关于建立上合组织农业技术培训交流示范基地的建议。
支持尽快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数字化时代发展偏远和农村地区的合作构想》及其实施计划。
支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发展数字技术,反对以任何借口采取歧视性做法,阻碍数字经济和通信技术发展。为此,团长们指出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数字化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合作的构想》十分重要,应在上合组织成员国现代电信和通信技术工作组框架内进一步开展对话。
支持加强在科技和创新领域合作,认为应进一步提高合作效率,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团长们指出,应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研究领域的具体项目合作。为此,团长们强调将于2019年11月21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科技部门负责人会议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继续在海关合作工作组框架内积极推动海关领域合作。团长们欢迎2019年11月2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过境系统一体化合作的备忘录》。
支持继续落实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水促进可持续发展2018-2028”国际行动十年决议》中期全面报告,推动实现水资源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支持拓展文化交流,共同举办各项活动,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民心相通,保护本地区特别是丝绸之路沿线文化和自然遗产,继续切实落实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团长们欢迎在莫斯科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议。
2018年12月2日“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和2019年5月11日“上合伊塞克湖马拉松赛”成功举行,支持定期举办上述活动,欢迎2019年12月1日举行下一届“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
支持落实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扩大学术科研交流,联合培养高端人才,开展共同研发合作。
支持在本地区发展技术园区和创业孵化器。
支持上合组织秘书处倡议举行的面向中学生和大学生的“模拟上合组织”智力竞赛活动。
支持进一步同世界旅游组织开展合作。团长们主张继续落实2016年6月24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发展纲要》及2018年6月10日在青岛签署的《2019-2020年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发展纲要〉联合行动计划》。
支持撒马尔罕市丝绸之路旅游大学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相关高校和机构继续加强合作。
支持本组织同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特别是经济、人文领域机构拓展合作,支持签署《上合组织秘书处同联合国粮农组织秘书处谅解备忘录》,支持上合组织同欧亚经济联盟通过签署相关备忘录方式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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