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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9月末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20325亿美元 较上季度增1.7%

编辑/2019-12-28/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摘要]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58490亿元人民币(等值8270亿美元),占41%;短期外债余额为85266亿元人民币(等值12055亿美元),占59%。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3%。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19年9月末外债数据有关问 ...
  [摘要]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58490亿元人民币(等值8270亿美元),占41%;短期外债余额为85266亿元人民币(等值12055亿美元),占59%。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3%。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19年9月末外债数据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9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9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9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增长。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0325亿美元,较2019年6月末增长345亿美元,增幅1.7%。

  我国外债结构持续优化。本币外债和中长期外债规模持续稳定上升。2019年9月末,本币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余额的占比为34%,中长期外债占比为41%,分别较2017年末上升3个和6个百分点。受中长期外债、本币外债,尤其是作为“风险共担型”资本流入的债务证券增长推动,外债结构持续向稳。

  外债风险指标稳健。从年度数据看,2018年末我国外债余额居世界第13位,美国、英国、日本外债分别是我国的10、4、2倍。2018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4%(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国际公认安全线为20%)、债务率为74%(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国际公认安全线为100%)、偿债率为5.5%(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国际公认安全线为20%)、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1%(国际公认安全线为100%)。预计2019年末这些外债主要指标不会有大的变化,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内,远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整体水平。

  今年以来,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外债结构持续优化。未来,外汇局将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9年9月末中国全口径外债数据

  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43756亿元人民币(等值20325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58490亿元人民币(等值8270亿美元),占41%;短期外债余额为85266亿元人民币(等值12055亿美元),占59%。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3%。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17289亿元人民币(等值2445亿美元),占12%;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2578亿元人民币(等值365亿美元),占2%;其他接受存款公司(银行)外债余额为66113亿元人民币(等值9347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外债余额为41470亿元人民币(等值5863亿美元),占29%;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16306亿元人民币(等值2305亿美元),占11%。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2575亿元人民币(等值4606亿美元),占22.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5512亿元人民币(等值3607亿美元),占17.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0896亿元人民币(等值4368亿美元),占21.5%;债务证券余额为35341亿元人民币(等值4997亿美元),占2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74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16306亿元人民币(等值2305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2452亿元人民币(等值347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8287亿元人民币(等值6827亿美元),占3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5469亿元人民币(等值13498亿美元),占6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19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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