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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系两高管涉内幕交易,旗下江南化工耗时两年收购案最终失败

编辑/2020-06-25/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6月18日,据厦门证监局披露,部门下发对蒋华伟、朱琼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述两人系时任盾安集团下属如山资本的投资经理蒋华伟、以及副总经理朱琼。 两人在获悉盾安集团债务危机事项后,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和江南化工股票,共计避 ...
  6月18日,据厦门证监局披露,部门下发对蒋华伟、朱琼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述两人系时任盾安集团下属如山资本的投资经理蒋华伟、以及副总经理朱琼。

  两人在获悉盾安集团债务危机事项后,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和江南化工股票,共计避免损失872.28万元。

  不过,两人对二级市场股票买卖的操作涉嫌内部交易,如今,厦门证监局对二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近2500万元。    ?蒋华伟、朱琼二人内幕交易避免损失近900万

  该起内幕交易案件,要从曾被曝450亿元债务危机的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笔12亿元债券发行失利说起。

  据悉,为偿还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24日累计两笔合计22亿元到期债券,盾安集团计划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5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两笔额度分别为12亿元、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其中该笔1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对盾安集团影响重大,如果发行失败将引发盾安集团债务危机。

  然而,截至2018年4月24日11时,盾安集团未能完成募集,该笔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失败。

  2018年4月24日晚,盾安集团法定代表人姚某义召集盾安集团管理层开会研究应对盾安集团债务危机,会议决定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报告盾安集团债务危机情况。

  时任盾安集团下属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蒋华伟(姚某义妻弟媳)参加了本次会议。

  2018年5月3日、5月4日,盾安集团下属公司江南化工、盾安环境分别发布了公告,称盾安集团若无法妥善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存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

  因此,盾安集团债务危机事项,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周某(盾安集团资金部部长)、姚某义、蒋华伟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三人知悉时间分别不晚于2018年4月24日12时、14时和23时。

  另外,厦门证监局调查发现,时任如山资本副总经理朱琼与前述内幕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均存在联络接触。

  于是,当如山资本投资经理蒋华伟、如山资本副总经理朱琼在获悉内幕信息后,便在2018年4月24日、25日和26日,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和江南化工股票,共计避免损失872.28万元。

  蒋华伟、朱琼合计被罚没2500万元

  厦门证监局认为,蒋某伟、朱某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厦门证监局查明,“项某荣”“裘某锋”证券账户自2017年5月买入“盾安环境”后近一年未曾卖出,却唯独选择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的2018年4月24日、4月25日两天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2018年4月26日10时25分至11时26分,集中、清仓、亏损卖出“宣某飞”证券账户持有的“江南化工”。

  上述交易卖出意志坚决,且卖出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及朱某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周某等人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足以认定其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最终,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蒋某伟内幕交易“盾安环境”、朱某内幕交易“盾安环境”、蒋某伟和朱某共同内幕交易“江南化工”的行为,合计没收蒋某伟违法所得391.72万元,并处以罚款1120.06万元;没收朱某违法所得486.57万元,并处以罚款500.34万元。

  江南化工耗时两年收购新联民爆最终失败

  5月22日,江南化工公告称,从2018年6月开始的江南化工收购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宣布终止,自此耗时两年的收购案,无果而终。

  公告中解释称,由于交易双方对次次交易的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阶段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为控制风险,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另外,江南化工还表示,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构成交易各方违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018年6月,上述资产重组预案为江南化工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76.72%的股权。

  半个月后,江南化工公告重组进展称,预案变更,公司与浙江机电、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两者持有的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新联民爆的子公司物产民爆是从上市公司物产中大剥离的资产,根据物产中大2016年年报显示,物产民爆是其全部非全资子公司中连续两年亏损最为严重的公司,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亏损,连续经营不善。

  此外,截至2016年底,物产民爆资产为7.2亿元,负债为6.3亿元,其中需要一年内偿还的流动负债高达6.1亿元,债务情况不容乐观。

  资产负债率高达87.5%的物产民爆,对于债务危机严重的江南化工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从这个角度看,该收购案历时两年,最终宣告终止也并不意外。

  乒乓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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