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出到2022年猪肉自给率达70%以上
编辑/2019-10-16/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江苏提出到2022年猪肉自给率达70%以上 新华社南京10月15日电(记者赵久龙)为稳产保供,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猪肉自给率达到70%以上,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5%以上,规 ...
江苏提出到2022年猪肉自给率达70%以上
新华社南京10月15日电(记者赵久龙)为稳产保供,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猪肉自给率达到70%以上,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8%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意见明确生猪稳产保供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并将江苏全省70%猪肉自给率总目标细化分解到各设区市,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生猪主销区支持主产区发展生猪生产,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建立销区向产区实施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形成主产区养猪有实惠、主销区吃肉有保障格局。
在财政补贴方面,江苏将重点扶持种猪场、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产能,以及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设施建设,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大新增涉及生猪生产的农机购置补贴品目力度。
信贷保险方面,江苏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落实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200元增加至1500元等生猪保险政策。运输方面,将仔猪及冷鲜猪肉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环评方面,取消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禁养区内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用地保障方面,将生猪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鼓励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
新华社南京10月15日电(记者赵久龙)为稳产保供,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猪肉自给率达到70%以上,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8%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意见明确生猪稳产保供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并将江苏全省70%猪肉自给率总目标细化分解到各设区市,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生猪主销区支持主产区发展生猪生产,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建立销区向产区实施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形成主产区养猪有实惠、主销区吃肉有保障格局。
在财政补贴方面,江苏将重点扶持种猪场、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产能,以及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设施建设,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大新增涉及生猪生产的农机购置补贴品目力度。
信贷保险方面,江苏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落实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200元增加至1500元等生猪保险政策。运输方面,将仔猪及冷鲜猪肉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环评方面,取消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禁养区内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用地保障方面,将生猪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鼓励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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