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护妹打死妹夫改判正当防卫,申请77万国家赔偿
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 寇家祥 王昆鹏)河北男子田丰因保护妹妹打死妹夫被判故意杀人罪,后经再审改判为正当防卫被无罪释放,于今年8月23日获释。10月21日,田丰委托律师向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申请77万元国家赔偿。
保护妹妹打死妹夫
2017年4月19日晚,赵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在电话中争执。随后,二人分别驾车来到保定市徐水区郝王庄村妻子的哥哥田丰家门前,继续争执。赵某从车上取下一把尖刀捅刺田茹。田丰见状用铁锹拍向赵胜军,赵胜军与田茹一起倒地。后田丰开车将田茹送往医院救治。
案卷材料显示,冲突中,赵某被田丰打成重伤,十余天后,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赵某符合特重度颅脑损伤,继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田丰的妹妹损伤属重伤二级。
2018年7月 ,徐水区法院认定田丰防卫过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丰有期徒刑6年。保定中级法院二审时,同样认为田丰防卫过当,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此后,田丰提起申诉,2019年7月,保定中级法院作出再审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徐水区法院重审。
2019年8月,徐水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田丰为使家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携凶器伤人的赵某,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徐水区法院准许检方撤诉。
申请77万国家赔偿
今年8月23日, 田丰从河北省冀中监狱释放。10月21日,田丰在其辩护律师陪同下,前往徐水区检察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及材料。
具体事项主要包括:请求徐水区检察院依法支付申请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27万余元(2017年4月20日至2019年8月23日,共羁押856天);请求徐水区检察院依法为申请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徐水区检察院依法向申请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今日(10月22日), 当事人田丰告诉向新京报记者,重获自由后,孩子们对他特别陌生,回来以后孩子们都没叫他几声爸爸。
田丰介绍,赵某给妹妹造成的伤害达重伤二级,到现在妹妹也不能干重活。
新京报记者 倪兆中 寇家详 王昆鹏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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