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混改应更加突出转换经营机制
摘要:现在国企混改实现预期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市场化机制改革,其核心内容是员工中长期激励机制,下一步只有通过员工持股实现员工与国企利益共享及风险共担,才能真正推动管理层及员工释放自觉的经营动力,从而促进国企混改预期效果达成。
本报记者 赵碧报道
“我们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与各类所有制企业深化合作,携手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国资委主任郝鹏近日在第三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上表示。近年来,混改有序推进。尤其是2019年被认为是国企改革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国企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迈向综合施策深化期。据近期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 2019年1月份至9月份,中央企业各级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超过600户。2013年至2018年,实施混改的中央企业子企业中,混改后实现利润增长的企业超过70%。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企业研究处处长刘兴国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混改为国有企业带来几个方面的积极变化:一是促进了企业体制机制完善与管理提升,为混改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与活力。二是增强了混改企业的盈利能力。三是增加了资金供给;混改新引进的投资者,必然给混改企业带来新增资金供给,缓解企业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四是拓展了发展空间,一方面,国有企业混改在为民营企业提供新发展机会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为自身的持续发展创造更多机会;另一方面,国有资本主动参与民营企业混改,可以通过与优秀民营企业合资合作分享民营企业发展成果。今年7月30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对中央企业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判断,要把整改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综合用好巡视成果,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中管企业高质量发展。地方层面,混改也在进一步加速。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国资国企都把混改作为改革的重要抓手并持续推进落地,上海、广东、山西等省市酝酿新动作,在整体上加大混改力度。郝鹏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更加突出转换经营机制,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和全资企业的管控模式。
“这种新的监管模式,既要能保障混改国企中国有资本的安全,还要有利于保护与激发混改国企的活力与动力,更要有利于国企平台与市场化机制的有效结合。”刘兴国说道,这一模式从本质上说,也就是目前国资委在推动构建的“管资本”的监管模式,只是与针对国有独资、全资企业的“管资本”监管模式而言,针对混改国企的“管资本”式监管,应该更为接近市场化监管。此前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表示,当前不管是央企也好,或者是国资委的推动也好,地方国有企业也好,都在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特别是要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使企业更有活力,充分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国企改革到2020年要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国有企业有一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了标志性成果。各省也都加大混改力度,积极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授权放权、组织构架、运行模式、经营机制等方面大胆尝试。业内指出,现在国企混改实现预期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市场化机制改革,而市场化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员工中长期激励机制,下一步只有通过员工持股实现员工与国企利益共享及风险共担,才能真正推动管理层及员工释放自觉的经营动力,从而促进国企混改预期效果达成。刘兴国认为,未来国企改革,应该会在以下几个方面呈现出新变化:一是“改”量与“改”质同步增长。一方面是改革试点的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各项改革都持续扩围;另一方面是改革的质量同步提升,改革不仅追求在形式上实现,更追求在内涵上实现,譬如混改,不仅是“混”,更加会“改”。二是追求的目标将更高,改革目标不再是先前相对较低层次的搞活搞好国有企业,而是转向于更高层次的目标,追求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三是向深层次、综合性改革迈进。改革已经趟过了浅水区,正在向深水区出发,剩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有壮士断腕的魄力与定力,坚定不移地将国企改革向深层次推进,同时,需要在前期单项改革试点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综合性的改革方案,以整体性、全面解决当前制约国企效率效益提升的难点、痛点、堵点,更好促进国企发展。(本文图片来自互联网,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公众号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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