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信息时报讯(记者何小敏)广州市司法局日前发布消息,为做好广州市2020年度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规定,该局拟定了《广州市2020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计划草案)。现将计划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计划草案共包含26项立法项目,其中年内审议项目7项、适时审议项目11项、调研项目8项。
拟修订老年人优待办法
年内审议的7个项目中,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老城市新活力”方面的立法共有3项。其中,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要,制定《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市交通局起草);为加强电梯安全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修订《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为加强井盖设施管理,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完好,保障行人和行车安全,修订《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立法为民,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方面的立法有2项。为提高医疗临床用血安全,满足用血需求,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修订《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市卫健委起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修订《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市卫健委起草)。
适时修订社保卡管理办法
适时审议的项目中,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立法有4项。其中,为规范房屋交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修订《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有2项,其中,为推进民生领域均等化、普惠化保障工作成果,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修订《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市人社局起草)。
提高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国交流合作方面的立法有3项。其中,为规范公共场所外文标识使用,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国际化水平,制定《广州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使用管理规定》(市委外办起草)。
名词解释
年内审议项目,是指市政府应当于2020年完成审议的项目。项目具有立法紧迫性,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初稿,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合法性、可行性已经充分论证,起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送审时间向市司法局报送送审稿。
适时审议项目,是指具有立法必要性,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初稿,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尚需进一步论证。适时审议项目在计划当年未能安排审议的,优先列为下一年度的年内审议项目。
调研项目,是指具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但尚未形成成熟的初稿,需要进一步开展调研和论证的项目。下一年度规章计划的适时审议项目,原则上从上一年度的调研项目中选取。
如何提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今年11月20日前向市司法局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通过新浪微博“广州司法”提交;
(二)登录广州市司法局(http://www.gzsfj.gov.cn),通过网站上的“征求公众意见”栏目提交;
(三)邮寄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一处(邮政编码:510032);
(四)传真:83520774;
(五)电子邮箱:faguichu@gz.gov.com。
三、公众意见的处理
市司法局将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并在规章出台30日内通过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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