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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高:持续跟踪补植复绿情况促生态资源保护

编辑/2019-04-09/ 分类:智能时代/阅读:
正义网宜春4月8日电(通讯员廖丽园 文柳)“这片公益林现在都补种下去了杉树苗,长势也不错,我们将继续跟踪这片公益林的补植复绿情况,确保被破坏的树林真正得到恢复。”近日,江西省上高县检察院民行生态部门检察官来到该县镇渡乡龙家村“高崎窝”国家公益林山场 ...

正义网宜春4月8日电(通讯员廖丽园 文柳)“这片公益林现在都补种下去了杉树苗,长势也不错,我们将继续跟踪这片公益林的补植复绿情况,确保被破坏的树林真正得到恢复。”近日,江西省上高县检察院民行生态部门检察官来到该县镇渡乡龙家村“高崎窝”国家公益林山场查看补种的杉树林时如是说。

据介绍,去年8月,该院在履职中发现黄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高崎窝”山场的75亩公益杉树林进行了砍伐,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该院在实地调查取证后,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责令黄某限期补种树林,恢复破坏的公益林植被。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督促黄某从今年春季开始造林,补种75亩公益林林地,让被破坏的公益林重新恢复了绿色生机。

据了解,该院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同时,注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时,向犯罪嫌疑人讲解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和承担补植复绿的义务,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补植复绿或者缴纳植被恢复费,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对自愿并积极补植复绿的被告人均依法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处罚,有力了地促进了生态环境资源的恢复。

同时,该院注重对补植复绿工作的后续跟踪,对已生效的每个判决都实地跟踪回访监督“补植复绿”落实情况,与行政部门加强协调,联合组织技术人员与相关责任人对恢复植被的情况进行检查、测量、核实,确保栽种的苗木符合验收标准,确保被损坏的生态环境切实得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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