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将于1月17日申报,33个品种入围
12月29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的公告,宣布正式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本轮采购将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申报,当天上午进行报价、下午拟中选企业选地区。
文件显示,第二批全国带量采购共纳入33个品种,包括阿比特龙、阿卡波糖、白蛋白紫杉醇等,相较于之前网传的35个品种少了二甲双胍缓释剂型和二甲双胍口服常释剂型2个品种。
在公布品种的同时,文件还给出最高有效申报价。根据此次文件规定,“单位申报价”应小于或等于采购品种对应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以阿德福韦为例,GSK的阿德福韦想要入选则需在现在价格上降低近90%。
另外,与之前的“4+7”带量采购相比,第二批的全国带量采购在招采规则上出现了许多变化。在中标企业数量上,此次招采并没有采用之前网传的”N-1”中标规则。
在采购周期上,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或3家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全国实际中选企业为4家及以上的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
此外,在供应地区选择规则上也进行了调整,给予了最低价中选企业更多倾斜。第一顺位企业优先在供应地区中选择1个地区。优先选择完毕后,从第一顺位企业开始所有拟中选企业按顺位依次交替确认剩余地区,每个拟中选企业每次选择1个地区,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所有地区选择确认完毕。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