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减轻光伏税费负担 推动全面平价时代到来
本报记者 张英英 吴可仲 北京报道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开幕。《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了解到,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企业税费负担、解决光伏补贴拖欠、理清并优化光伏行业管理方式等方面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2018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减税降费的总体部署下,一系列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相继出台并有效实施,切实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对中国经济长期保持活力和全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光伏产业作为国家应予鼓励和重点扶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享受普惠性政策的同时,亟待有产业倾斜导向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以目前我国财力来看,完全有条件支撑对光伏发电的税费减免,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微乎其微。”刘汉元坦言。
刘汉元认为,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的自然灾害频发,雾霾问题及资源的不可持续问题,已成为当前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加速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已迫在眉睫。当前,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随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迭代升级,近10年来光伏发电成本已下降90%以上,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并连续3年占到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这其中绝大部分光伏设备都是中国制造。
据悉,在我国光照条件好的部分中西部省份,光伏电站中标价格已经接近或者低于煤电价格。目前,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项目约有2/3已实现平价上网,预计2021年将全部实现平价上网。
“作为全球光伏制造和应用第一大国,我国本应具备绝对的成本优势,但由于国外的税费、财务费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较国内更低,且较国内更具成本优势。其中,税费负担成为了制约我国光伏发电全面实现平价上网的最主要因素。”刘汉元表示。
他进一步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都被全额征收各项税费,主要包括25%的企业所得税、13%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多种税费,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惊人。
目前,根据现行上网电价结合光伏发电项目数据平均测算,企业实际缴纳的每度电增值税达到3~4分,实际税负超过8%。近年来,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旨在减轻光伏企业的税费压力,如财政部、国税总局于2013年9月下发的《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对光伏发电收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已截止。
而现实是,目前只有较少经营优质的企业才可能从2018年前后陆续开始享受此优惠政策,大部分企业还未开始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就已经不再延续执行。因此,该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实际执行效果却并未达到预期。同时,与水电项目相比,光伏发电也仍有“减负”空间。
此外,因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都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资金占用量大、占用时间久、投资回收期长,加上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因此利息成本占据了项目成本的很大比例。但与利息成本对应的增值税却无法取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无疑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费负担。
与此同时,光伏发电为重资产投入,绝大多数项目均形成了大额期末留抵税额。据不完全统计,从项目投建环节看,进项税额占光伏电站投资成本的比例超过10%,形成了大额资金占用,加重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刘汉元认为:“既有发电项目的大额存量留抵税额造成的资金占用压力,仍然是行业普遍面临的难题。”
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下发财税〔2008〕46号文,对符合政府规定的光伏发电企业,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实行3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光伏企业的发展。“不过,根据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判断,去补贴化已是必然,平价上网时代即将到来,该政策虽然起到了一定的减负作用,但在无补贴项目面临的成本压力、税费压力、资金压力面前,无异于杯水车薪,光伏发电企业仍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刘汉元认为。
针对以上问题,刘汉元提出4点建议:
一是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对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尽快予以延续,并参照财税〔2015〕74号文件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规定,暂不设定政策终止期。
二是实现利息成本进项税额可计算抵扣。建议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解决抵扣难点问题,参考购进农产品(000061,股吧)进项税额计算抵扣的方式,允许企业依据实际支出的利息费用,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比例,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三是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存量期末留抵税额退还。建议在实行增量留抵退税的同时,对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税的光伏发电企业实行一次性退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建议在对有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执行3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的同时,对无补贴项目免征所得税。
(编辑: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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