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应成为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助推器
[ 为加快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进度,可以将上海陆家嘴(600663,股吧)打造成我国第一个金融自贸区。这个金融自贸区可以比照“阿布扎比世界市场”的金融自由贸易区的做法,来争取让上海陆家嘴成为国际资本的汇聚地和投资地,就是要将上海打造成为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中心、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试验田、境外资金进入我国的桥头堡。 ]
[ 截至2020年上半年,上海已经拥有门类齐全的金融市场,今年上半年的市场交易总额逾千万亿元,同比增长13.4%。 ]
加快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对上海乃至我国都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战略的现实意义。因此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及国家发展战略的全局考虑,决定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和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等几代领导人交给上海的一个历史重任。
放眼全国来看,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是最具条件的。一是因为党中央、国务院都已明确指出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二是上海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已经是远东乃至亚洲的国际金融中心,这说明上海有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良好基因;三是通过上海自贸试验区,来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助推器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四是上海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人民币国际化可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五是上海有着我国独特的人文资源、科研机构和教育资源的优势,可以为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部委和全国人民的鼎力支持下,通过上海各级领导、全体市民以百折不挠的勇气和坚韧不拔的努力,已逐步将上海打造成适应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所需要的发展环境,不断强化了上海在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充分发挥了上海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战略链接作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也主动站在国家层面来助推上海进行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上海目前已经具有较为完备的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
截至2020年上半年,上海已经拥有门类齐全的金融市场,今年上半年的市场交易总额逾千万亿元,同比增长13.4%。上海拥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超过1600家,其中外资机构占到1/3。分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具体情况,上海虽然有一些指标在排名上处于国际领先。但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上,不仅仅体现在该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上,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企业)和个人参与的数量、资金的交易总量、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及活跃度上。因此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交易总额、资本账户开放程度、国际标准和规则的接轨程度、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方面和活跃度及依靠长三角腹地乃至其他地区的实体企业支撑上都有明显提高的可能性。为此,我们建议:
1.在国家级层面成立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领导小组,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时强调,要把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及时转化为具体政策和法规,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增强战略一致性。因此成立这个超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就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我们就能把党中央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各项重大决策,及时一项项地转化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所特别急需解决的具体政策和法规。凡是这个领导小组发布的文件,可以由上海市人大通过立法程序来固化,并且一行二会、发改委、商务部和外管局等相应国家部委都要无条件遵守和落实,而且要对各项政策设立工作台账,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按时进行核查,关键看各部门有没有实现制定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政策时的计划目标。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和拖延,都要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2.让上海自贸试验区尽快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一起来共同承担我国及全球的金融资源配置的重任。
为加快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进度,可以将上海陆家嘴打造成我国第一个金融自贸区。这个金融自贸区可以比照“阿布扎比世界市场”的金融自由贸易区的做法,来争取让上海陆家嘴成为国际资本的汇聚地和投资地,就是要将上海打造成为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中心、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试验田、境外资金进入我国的桥头堡。从世界上所有的国际金融中心所在地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用途来看,实际上都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可以考虑凡是在上海自贸区内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用途,不受我国《贷款通则》的限制。
3.在上海自贸区坚决实行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同时,在上海引进国际仲裁制度和判例制的法律制度。
为了更好地让境内企业走向境外和吸引更多的境外企业投资境内及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我们应该尽最大可能来满足全球投资者的需求,可以采用当地或第三地法律、使用当地语言和接受当地或第三地监管,从而可以让他们很放心、很便利地投资我国和享受人民币国际化的好处及鼓励我国企业走向海外。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过国际仲裁机构,来处理可能在上海出现的投融资、贸易和跨境结算等方面的纠纷,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众所周知,国际仲裁机构是指依国际条约或国际组织决议设立的,依附于特定国际组织而不隶属于任何国家的仲裁机构。其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临时仲裁庭:是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在法律规定或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选出的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仲裁庭。
同时在上海自贸区如出现涉外的法律纠纷时,如果涉讼一方是境外的,并且是采用判例制的国家时,直接引进判例法来进行处理。这里我们可以考虑引进香港从事判例法工作的律师和法官,到上海自贸区来工作,这也是对香港一国两制的最大支持。
4.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打造成全球顶尖的证券交易所。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的主板和创业板确实做得是很不错的,但也存在着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不尽如人意的问题,还存在着打新股难和吸引散户购买新股通道不畅的问题。因此必须在严控上市公司质量的同时,严惩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和加强违规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并且要逐步放开涨跌幅限制比例。上海证交所特别要借鉴香港联交所的只要客户拥有香港证券账户,就可以通过当地银行对客户购买新股即可参与打新的规定,在我国推出购买新股的认购方式可以有现金认购和融资认购 (俗称孖展) 两种方式。
5.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一定要积极做强、做大保险业务。
我们分析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实际上也是香港国际保险中心的发展历程,二者高度同步且相互促进和激励。因此我们在不断做强我国自己保险公司的同时,还要允许更多有条件的境内机构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更要引进更多的全球著名的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支公司或附属机构。
我国目前保险业务之所以不尽如人意,除了保险公司的数量和质量亟须提高外,关键还是保险人才的缺乏和优质保险产品的不足。因此我们要在培养自己的保险人才的同时,也要在国际上招募一批我国稀缺的保险人才。并且要组织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对香港的保险产品进行认真梳理,凡是不会影响到我国金融安全的保险产品,要允许国内的保险公司在上海引进或开发,待条件成熟时再推广到全国各地。
6.吸引更多的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到上海自贸区来注册及经营。
要把上海自贸区打造成为我国人民币资产管理中心,我们应该在上海实行监管一体化的资产管理体系,即把一行二会关于资产管理的规定调整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领导小组发布的规定,避免监管的碎片化、割裂化。我们应充分利用好上海自贸区的开放创新条件,推动资管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创新。凡是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的理财公司,都可以发行享有同一监管规则下的理财产品,并且扩大理财子公司的资金用途,可以在上海区域内发行专门的理财产品,要允许银行系理财子公司可以发放贷款和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同时要放开在上海自贸区注册和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从仅限于金融机构放开至机构和个人;并且要对监管评级高的信托公司,允许其可以对客户进行一定额度的放贷,同时要放开对资金信托受益人不得超过200人的限制。
7.将上海自贸区打造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试验田。
这里特别要明确,凡是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企业,可以直接给予一定额度的境外直接投资额度和人民币结售汇额度及境内外本外币资金集中管理的资格,以此来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开放和实现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为了建立离岸人民币的回流渠道和机制,我们要在上海推出供离岸人民币投资的专门产品。这里要强调的是,按照人民币国际化的现实情况,目前境外持有人民币的主要还是企业和一些金融机构,因此上海只要能解决这部分特殊群体的离岸人民币投资渠道就可以了。
为了积极支持跨境人民币的收付汇业务,上海要建立在我国政府信用担保下的供相关国家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以进行跨境人民币的机制和能够进行自由兑换货币的清算。因此上海自贸区要主动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研究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可行性,努力争取使得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机构及企业接受人民币,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来与相关国家之间签署人民币与该国货币的互换协议,并且每当该国人民币结余到一定数量时,就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启动与相关国家来启动人民币与该国货币的互换。如果相关国家实在不能接受人民币,那么上海自贸区要有办法向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来支付美元。最重要的是,我们要采取特殊手段来防止在美元清算时可能出现的任何困难,这实际上也是为我们自己应对可能出现的美元清算困难做好实操的准备。
8.在上海自贸区要允许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本外币的离岸银行业务。
实际上,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如何发展离岸业务始终是绕不过去的重要问题。从国际上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来看,其所在地都是以离、在岸业务协同发展来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工具的。因此上海自贸区可以在离岸贸易、本外币离岸银行业务、离岸证券、离岸保险、离岸租赁和离岸信托及非居民企业注册等方面循序渐进地进行各个突破,真正做到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和最佳实践,在税务安排、法律适用、资本账户开放和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尽早规划启动,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制度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为发展好上海自贸区的离岸银行业务,建议允许区内的离岸银行可以发行本外币的大额存单和债券,可以向境内外投资发行本外币的理财产品,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区内银行的总行定向给予一定额度的外汇支持。我们深知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相关的合规和反洗钱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可以建立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参与的反洗钱联盟。
9.在上海积极营造更具活力的人才环境,不断拓宽人才绿色通道。
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我们可能存在着诸多的短板,但这些短板中最短的那块还是人才。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我们现在对人才的评价存在着一定的误区,有两种观点对我们的负面影响最大:一是对各种本土专业人才重视不够,二是对具有突出实际工作能力的金融从业者重视不够。我们认为我国确实需要引进国际上一流的专业人才,但也要对本土专业人才给予相应的关怀和重视。让这些本土专业人才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服务等各方面,给予更好的关怀、更多的支持和更大的便利,让上海真正成为各类专业人才创业、展业热土和幸福家园。上海要对金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在子女入学、购买境内外保险公司认可的保险产品、医疗保障、申请人才公寓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10.积极探索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风险防范之策。
我们深知,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是个长期的过程,但我们一定要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精神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在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来防范可能出现的任何风险。我们要以敢为天下先的精气神来朝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大步迈进,还要以科学和谨慎的态度来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我们建议把上海自贸区整个区域作为监管沙盒的空间来进行这方面的试错和容错,即针对上海自贸区的所有监管政策和所有上海自贸区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等所有参与方,都可以作为监管沙盒安全空间内的测试对象,对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所涉及的监管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等进行测试。这样上海自贸区在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碰到各种问题时,中央部委和相关监管部门就能在保证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来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并且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还能减少因监管政策改变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情况下的效率受损,也不会因暂时的风险而立即遭到监管规则的约束和叫停。这样就能鼓励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进行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所必须的各种创新,以期达到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既能积极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又能有效防范各种风险的多赢局面。
(作者系交通银行(601328,股吧)离岸中心原市场总监、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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