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广州纷纷出招新一轮“抢人大战”再度升级
2019年即将过半,一场由二线城市率先发起、持续两年多的“抢人大战”再度升级。
据“南京发布” 5月13日消息,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在宁企业工作的博士提供买房、租房等一系列安居政策。购买人才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租赁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三年租金全免;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
根据办法,享受企业博士安居办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博士学位(不限户籍、国籍)。
(二)在本市登记注册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企业(含改制的科研院所和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五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视同无自有住房。
企业博士可以选择买房、租房或者申领租赁补贴三种安居方式:
如果是买房,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协调相关银行给予人才购房贷款利率优惠。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后即可提取使用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等,贷款额度可放宽到限额的两倍,最高100万元。办法中还明确,限本人购买一套,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认购后不得变更购房人。所购房源自交易备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转让的,政府及政府委托的机构有优先购买权。另外,购买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可享受南京市人才购房服务。
如果是租房,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三年租金全免,租期最长五年,免租期以外按照市场租金的70%承租。如果是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累计享受期不超过五年。办法中还明确,须本人承租,承租期内应履行租房合同条款,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合同约定退租。变更安居方式的,租赁期与租赁补贴享受期合并计算,最长五年。鼓励用人单位对人才购房、租房给予支持。
同样作为一线城市,近年在人口增长尤其是人才争夺中收获颇丰的广州也再出大招。
5月1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拟明确未来五年广州全市人才公寓的建设、分配等诸多政策细节。
此次新政明确,五类人才可申请租赁广州市的市本级人才公寓,具体包括:经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广州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还强调,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人才公寓按需设置多种户型,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五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市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广州新的人口、人才政策亦在继续推进,主要体现在户籍政策和住房政策两方面。比如将学士、硕士、博士等学历类人才入户年龄再进一步放宽五岁,以及取消取消硕士、博士、高级职称和留学人员社保落户年限,并将本科毕业生社保放宽至连续缴纳六个月即可落户等。
对此,有人担心,从未来发展来看,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人才政策,均只考虑到了用降低门槛吸引人进来,但大部分城市都没有比较具体的留住人才的措施。这种情况下,吸引来的很多是“购房者”。而且甚至有可能出现炒房客借助人才政策在不同城市购房落户的可能性。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张智新表示,“我认为吸引并留住人才的关键,一是当地的产业要有提升要有发展,二是公共服务配套水平要有提升,三是政府管理、公共治理带来的软环境要有提升。只单纯地出台一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修补式政策,短期来说有一定作用,但是要长期留住人才,这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秘书长李震曾表示,引才只是手段,不是终点。人才最终能否留住,关键看是否具有适宜其发展的环境和土壤,能否建立适合人才长期发展的良好生态,有效形成“人才黏性”。
(综合自:人民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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