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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执法公开服务平台上线

编辑/2020-11-06/ 分类:智能时代/阅读:
中新网 沈阳 11月5日电 (王景巍)今年以来,辽宁公安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规范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11月5日,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据辽宁省公安厅法 ...

中新网沈阳11月5日电 (王景巍)今年以来,辽宁公安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规范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11月5日,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据辽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徐长林介绍,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的核心要素,即“三公开、两提醒、一同步”,平台上线后,将实现警情公开、案件办理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平台将向案件类警情报警人发送警情查询短信,告知平台网址和查询提示,向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监护人发送通知短信,告知案件编号。与此同时,将执法办案系统的警情、案件进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实时公开到执法公开服务平台,保障群众实时了解执法办案流程,消除疑惑,有效监督。

11月5日,“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王景巍 摄

此后,针对案件办理进展到哪一步了?嫌疑人有没有被抓获?被盗财物有没有被追回等问题,当事人只要拿起手机,就可以快捷查询到相关情况,及时方便地获取案件公开信息。

据工作人员介绍,为了保障平台顺利上线,辽宁省公安厅开展了试运行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在试运行期间,此平台共提供查询服务10.8万人次,发送提示短信32万条,提供可查警情158万条、案件75万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3.6万份。让群众、企业进一步体验到了便捷、高效,实现了“有案不求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活动现场。 于海洋 摄

平台依法公开事项,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有关内容,通过内部审核进行严格把关。刑事案件的信息牵涉到案件侦查和个人隐私的,只针对特定的人员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了案件事实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等规定不公开的情形,其余决定书均向社会公开。

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的上线是辽宁智慧新警务建设的一大亮点,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该平台的上线运行,将通过强化公安执法工作的外部监督力度,倒逼公安民警执法行为更加严谨规范,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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