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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二大!这家银行被罚没739.8万,竟为非法平台提供支付服务

编辑/2019-06-01/ 分类:智能时代/阅读:
中国基金报记者 乔麦 监管对银行支付清算业务违规的打击并未放松。 日前, 平安银行 ( 000001 )温州分行因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三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开出一张739.8万元的大额罚单。从罚单金额来看,这是今年以来监管开出的第二大支 ...
 
中国基金报记者 乔麦

  监管对银行支付清算业务违规的打击并未放松。

  日前,平安银行(000001)温州分行因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三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开出一张739.8万元的大额罚单。从罚单金额来看,这是今年以来监管开出的第二大支付罚单,仅次于易宝支付。

  平安银行温州分行被罚没739.8万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其辖区内的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开出一张大额罚单,罚款金额570.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9.17万元,累计罚没总计739.81万元。

  从违法违规事由看,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主要有三项行为触及监管红线。一是为非法平台提供支付服务等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二是利用内部过渡户办理客户备付金互转;三是为单位商户设置个人账户作为收单账户。

  在具体处罚内容方面,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指出,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9.12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37.69 元;其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其三,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而这张罚单也成为今年以来处罚金额第二高的支付罚单。
  而这张罚单也成为今年以来处罚金额第二高的支付罚单。

  2月28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公布了一系列罚单,受罚对象中有4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四机构共遭罚没约1937万。其中,易宝支付有限公司被罚没金额最高,达942.43万元,至今仍保持年内最大支付罚单的记录。

今年第二大!这家银行被罚没739.8万,竟为非法平台提供支付服务
  曾因违反支付清算业务被罚超千万

  值得一提的是,平安银行已不是第一次上述类型的违法行为被重罚。

  2018年3月,平安银行就因违反支付清算业务被央行重罚。彼时,央行指出,平安银行存在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该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万元,并处罚款1030.8万元,合计处罚金额高达1334万元。

央行于2017年7月至9月对平安银行开展了支付清算业务执法检查。经查实,平安银行存在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平安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304万元,并处罚款约1031万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万元。
  央行于2017年7月至9月对平安银行开展了支付清算业务执法检查。经查实,平安银行存在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平安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304万元,并处罚款约1031万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万元。

  当时平安银行表示,目前平安银行已全面完成专项检查所要求的整改和优化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业务的内外部管理,改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控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支付结算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5月30日召开的平安银行股东大会上,平安银行管理层亦指出,在消费金融全行业风险上升的背景下,平安银行提高信用卡发卡门槛目的是确保资产安全。对公业务要沿著基石客户上下游纵深发展,为基石客户提供直接融资加间接融资服务,平安集团团体综合金融业务将以银行为核心展开。

  去年下半年,人行支付结算司下发《关于2018年重点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备付金、收单商户管理、支付信息真实性、条码业务以及单标外币卡使用情况都列入了重点抽查。据内媒报道,过去大部分支付公司都会给黑灰产提供支付服务,这些支付通道的利润率极高,素有「黑色的现金奶牛」之称。

  央行严惩银行支付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支付业务违规被罚。

  除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外,近期被处罚的还有泉州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征信业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5.5万元罚款。

据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2019年2月11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8.6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23.1万元,罚没合计金额人民币191.7万元;对该行2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
  据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2019年2月11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8.6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23.1万元,罚没合计金额人民币191.7万元;对该行2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

  据了解,此为2019年以来光大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连续第三次被罚。

  1月23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被处罚款30,000元。1月4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533,014.35元,并处罚款6,174,929.45元,两项合计近千万元。处罚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

  另据2月3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工商银行(601398)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使用情况等信息资料;未对支付机构违反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的申请或指令予以拒绝等多项违规被处罚。北京银行(601169)杭州分行因未对支付机构使用备付金支付银行手续费的指令予以拒绝等多项违规被处罚。

  实际上,监管部门对支付领域一直保持着监管定力。早在去年11月,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就在“第七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再次重申,对支付领域严监管是一以贯之、常态化的。

  其表示,常态化要求我们保持监管定力,过去是这样,未来也是如此。对国内机构如此,对境外机构也要一视同仁。银监管还要求我们在风险暴露时期要刮骨疗毒,猛药去疴。对过去的风险按照措施去规范,提前防范。

  范一飞指出,从事支付业务不能没有规矩,需要恪守法律法规。部分机构出现违规行为,其他机构也要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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