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校外线上培训首个新规出台
■劳动报记者郭娜
本报讯学科老师要有教师资格,禁止超前超标培训,每节课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日前,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对于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提出了规范意见,这也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昨天上午,教育部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予以解读。
线上培训问题突出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游戏等内容;二是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违背教育规律;三是学科类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四是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这些问题不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加重了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对五方面重点监管
《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组织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重点监管哪些方面?在培训内容方面,要求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在培训时长方面,要求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在培训人员方面,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在规范经营方面,要求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费用,提供格式合同,降低群众消费风险。
据了解,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沪已关停1300余家机构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关停各类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1300余所,叫停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20余项,督促各合法办学机构规范有序办学,并对大量符合条件的机构加强服务、加快审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倪虹景表示,下一步上海将落实线上培训的管理制度,促进线上线下共同规范发展、推进校内校外协同发展。“一是开展线上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备案工作。通过联席会议,组织各相关部门尽快制订线上培训机构排查方案,对全市线上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并同步督促、指导各机构报送备案信息。同时,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队伍,综合审查各机构的办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督促整改,争取尽快完成排查整改工作。”
此外,上海市还将探索创新更为有效的管理举措。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第一方面是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平台,为各行政部门、线上与线下培训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服务。第二方面是推进执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制度,通过资金监管和保险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各培训机构预收费用的资金安全保障。第三方面是推进建立教育培训领域信用管理体系,结合审批备案审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对规范健康办学的机构予以信用激励,对违法违规办学机构实施多部门、多领域的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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