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严查高速公路10类重点交通违法
7月起,广州交警在全市高速公路开展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输、超员载客、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10类重点交通违法整治,降低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同时,广州交警还强化查处国省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6类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强化查处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6类严重交通违法。
广州交警温馨提醒,夏季高温、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频发,广大市民驾车出行要经常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安全部位,不要在车内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驾车前要保障充足休息和睡眠,严禁疲劳驾驶;遇到雷雨台风天气,要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车距,高速公路雷雨台风天气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要及时在就近出口驶离高速公路,确保出行安全。罗阳辉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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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坐车不系安全带后果很严重
昨日,广州交警通报称,今年上半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导致36人死亡,其中机动车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因未系安全带(包括后排座位)而致死的为12人,占机动车事故所有形态死亡总量的35.3%。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机动车安全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保持齐备有效,不得拆除。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据民警介绍,乘客不系安全带,也是处罚司机,目前监督此项违法行为,实行“电子警察抓拍+执勤交警巡查”相结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罗阳辉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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