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设专项资金支持中央驻川科研院所成果转化
本报讯(记者杨成万)记者近日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显示,四川省将首次试点实施中央驻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支持13家承担有四川重要创新改革试点任务的中央驻川科研院所先行先试,申报成功后每个项目可获得1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专项基金旨在支持一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带动企业加大投入,形成一批专利、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成果,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动力(310328),支撑四川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资金支持中央驻川科研院所围绕四川省“5+1”现代产业体系和16个重点产业领域,选取一批技术创新水平高、产业需求大、市场成长性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成果就地转移转化,进一步引导中央科研院所融入、服务、建设四川。
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1”现代产业重点领域。专项基金的申报单位为承担有四川重要创新改革试点任务的中央驻川科研院所,由符合条件的中央在川院所在川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申报,或由川内企业牵头,与符合条件的中央在川院所联合申报。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择优支持1项。
“虽然每个项目能够获得的专项基金并不多,但可以起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风向标作为,可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项目试点实施,挖掘中央驻川科研院所创新资源,支持中央驻川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带动四川省企业与中央驻川院所加强对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形成一批专利、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
据悉,2020年度承担有四川重要创新改革试点任务的13家中央驻川科研院所包括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记者注意到,申报指南的另一亮点是优先支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果、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内成果、中央在川单位在四川转化应用的成果、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在川转化的成果。这是一项由四川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可有效促进成果转化的改革,将试点单位由20个扩大到45个。包括四川大学、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在川的9个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等14个所省属高等院校,省中医药科学院等17个省属科研院所,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3个医疗卫生机构,成都西南交大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铁骑力士集团等2个科技型企业。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