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发布第一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正义网昆明4月13日电(记者肖凤珍 通讯员冯琳那文婷)马某某因对卡点工作人员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就将卡点工作人员刺死,并刺死另一名前来劝阻的工作人员。云南省检察院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省、州、县三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于案发当天同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检察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全面细致地进行了认罪认罚的有关宣讲,依法指控马某某的犯罪事实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并当庭宣判,马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月13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发布第一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这是其中的一起暴力犯罪案件。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4个,分别为1个故意杀人案、1个诈骗案和2个妨害公务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高检院、云南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
截至4月10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防控相关案件共222件264人,其中,刑事案件205件246人,行政案件17件18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调查)180件212人。移送审查逮捕59件76人,批准逮捕47件59人,不批准逮捕12人;移送审查起诉50件60人,其中23件26人已提起公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一审判决10件10人。省院挂牌督办案件3件4人。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依法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在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及辩护人执业权利的基础上,依法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有效震慑了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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