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大价格执法力度 防止蔬菜等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编辑/2020-06-20/ 分类:百科知识/阅读:
中新网北京6月18日电(陈杭)18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疫情防控例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况旭在会上表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和社会曝光,继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防止蔬菜等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况旭介绍 ...
中新网北京6月18日电(陈杭)18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疫情防控例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况旭在会上表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和社会曝光,继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防止蔬菜等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况旭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服务首都防控工作大局,以保供稳价为目标,重拳出击,加大对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力度。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从严从快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首都市场价格秩序平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1月23日以来,累计查办价格违法案件996件,处罚总金额2500余万元。对54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一起哄抬口罩价格案作出罚款300万元的顶格处罚,向社会公开曝光了12起典型案例。
新发地聚集性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把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执法作为重点,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昨天已经向社会曝光了一起典型案例。6月15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位于北京日易晶盛菜市场内个体工商户郭某某的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郭某某将进价以1.3元/斤的土豆最高加价至6元/斤销售,进销差价率超过3倍。疫情期间,郭某某以如此高进销差价率销售,推动价格过高上涨,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郭某某作出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和社会曝光,继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防止蔬菜等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切实回应群众诉求,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况旭希望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稳定。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我们将坚持民呼我应,接诉即办,高效解决群众诉求。
况旭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服务首都防控工作大局,以保供稳价为目标,重拳出击,加大对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力度。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从严从快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首都市场价格秩序平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1月23日以来,累计查办价格违法案件996件,处罚总金额2500余万元。对54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了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一起哄抬口罩价格案作出罚款300万元的顶格处罚,向社会公开曝光了12起典型案例。
新发地聚集性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把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执法作为重点,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昨天已经向社会曝光了一起典型案例。6月15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位于北京日易晶盛菜市场内个体工商户郭某某的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郭某某将进价以1.3元/斤的土豆最高加价至6元/斤销售,进销差价率超过3倍。疫情期间,郭某某以如此高进销差价率销售,推动价格过高上涨,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郭某某作出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和社会曝光,继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防止蔬菜等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切实回应群众诉求,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况旭希望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稳定。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我们将坚持民呼我应,接诉即办,高效解决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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