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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编辑/2019-04-02/ 分类:百科知识/阅读: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互联网平台应接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测系统 本报北京4月1日电 (记者杜鑫)交通运输部在系统梳理总结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起草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互联网平台应接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测系统

  本报北京4月1日电 (记者杜鑫)交通运输部在系统梳理总结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起草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日。

  该办法所称网络货运经营者,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承担承运人责任,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实际从事运输服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网络货运经营者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资源,应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运输生产。

  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开展无车承运试点工作。根据2018年9月的综合监测评估情况,试点工作仍然存在运单与资金流水单匹配率低、车辆定位异常率高、车辆资质审核不严格等问题。

  针对试点中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互联网平台应接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测系统,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运单数据,包括实际承运人、车辆、驾驶员的基本信息,运输起讫点、收发货时间、货类货重、运输费用、路桥通行费发票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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