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政策放宽? 股民千万别再为垃圾股埋单
编辑/2020-02-22/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本周,再融资新规的出台引发了市场不小的争议,问题的关键并非在于规则该不该调整,而是新的政策取向与即将渐次推开的注册制改革会不会产生矛盾。 利好政策不等于一味迁就 此次再融资新规,重点在于为定增松绑,尤其是创业板。2019年前,未能实现连续两年盈 ...
本周,再融资新规的出台引发了市场不小的争议,问题的关键并非在于规则该不该调整,而是新的政策取向与即将渐次推开的注册制改革会不会产生矛盾。
利好政策不等于一味迁就
此次再融资新规,重点在于为定增松绑,尤其是创业板。2019年前,未能实现连续两年盈利的创业板公司有125家;资产负债率低于45%的更是多达549家。按照2017年发布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这些公司即使在资金运用上遇到再大的困难,除了大股东质押所持股票之外,几乎没有别的选择,这也是近年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危机四起的主要原因。某种意义上,也是前期创业板长期陷入熊市的重要原因所在。此次疫情的突然发生,让中小企业雪上加霜,而新规的松绑,对于股权质押尚未妥善解决,目前又进步一增加了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不仅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解决资金困难,同时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做大做强的成长空间。
不过,在上次再融资政策调整时,市场即提出过一个疑问,如果创业板即将紧随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则是否还有必要如此心急地放开借壳上市和再融资?而上次再融资政策调整,对于创业板的壳资源重组还设置了一定限制,只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此次新规的推出,门槛即再度放低,虽说对于缓解疫情期间一些企业的暂时困难确有好处,但不加区分的一味迁就某些已经濒临退市的企业的资金需求,换个角度来说也无异于是在为“不死鸟”打鸡血。盲目的并购重组,非但达不到优化企业资源整合和促进产业升级,反而有可能使得该退不退的现象再度复活。而如果大面积商誉爆雷的现象再度重演,无论对于上市公司还是整个市场,都是得不偿失的。
所谓利好 投资者也需要有所警惕
新修订的《证券法》即将于3月份生效,目前任何政策取向的变与不变,都可能存在与新《证券法》是否接轨的问题。即使注册制的推进尚需一定时间,而并非市场传言将出现推迟,推行注册制改革的目的也是通过直接融资比例的提升更好地体现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就此而言,无论IPO常态化还是再融资政策松绑,实则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目前,资本市场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转型时期,任何政策取向的变化都不能不考虑到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阶段性特征。一方面,注册制需要通过科创板试点不断创造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另一方面,即使创业板等市场化改革也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次第跟上,注册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全面推开。对于IPO常态化来说,问题并不在于对IPO还要不要审,而在于用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方式去审。不变并不是其所固有的特征,至少就科创板以及不久的将来的创业板来说,由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转变才是绝对的。真正不能改变也不可能有所改变的,只能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也就是注册制。而如果只是片面地迁就相关企业眼前的所谓迫切需求,一点也不考虑到如何与未来注册制条件下资源配置越来越市场化的趋势相衔接,那么,越是具有应急特征的救市救企业措施就越是难免会顾此失彼。
从眼前的市场效应来说,以定增为重点的再融资政策的松绑即使在某些机构的眼里被看作为天大的利好,但对于本小利薄的中小投资者尤其是整个市场的长远发展来说,究竟有没有利好或多大的利好,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此次疫情的影响虽然是暂时的,不会阻碍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但急于通过定增松绑去支持大股东圈钱和机构做一波行情,恐怕也很难摆脱利益输送之嫌。而一旦大股东趁股价被炒高之际大肆减持,机构逢高出货,为之而埋单的又会是只懂得跟风的中小投资者。所以,对于任何试图逆流而动的极端性的所谓利好行情,人们不能没有一点应有的警惕。手里越是握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变局权力,就越是更需要多一份审慎。从维护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持久发展的大局出发,与其不停地变不胜变,还不如更加坚定不移地以顺应市场潮流推进注册制改革的不变去应对一切瞬息即逝的万变。
利好政策不等于一味迁就
此次再融资新规,重点在于为定增松绑,尤其是创业板。2019年前,未能实现连续两年盈利的创业板公司有125家;资产负债率低于45%的更是多达549家。按照2017年发布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这些公司即使在资金运用上遇到再大的困难,除了大股东质押所持股票之外,几乎没有别的选择,这也是近年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危机四起的主要原因。某种意义上,也是前期创业板长期陷入熊市的重要原因所在。此次疫情的突然发生,让中小企业雪上加霜,而新规的松绑,对于股权质押尚未妥善解决,目前又进步一增加了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不仅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解决资金困难,同时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做大做强的成长空间。
不过,在上次再融资政策调整时,市场即提出过一个疑问,如果创业板即将紧随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则是否还有必要如此心急地放开借壳上市和再融资?而上次再融资政策调整,对于创业板的壳资源重组还设置了一定限制,只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此次新规的推出,门槛即再度放低,虽说对于缓解疫情期间一些企业的暂时困难确有好处,但不加区分的一味迁就某些已经濒临退市的企业的资金需求,换个角度来说也无异于是在为“不死鸟”打鸡血。盲目的并购重组,非但达不到优化企业资源整合和促进产业升级,反而有可能使得该退不退的现象再度复活。而如果大面积商誉爆雷的现象再度重演,无论对于上市公司还是整个市场,都是得不偿失的。
所谓利好 投资者也需要有所警惕
新修订的《证券法》即将于3月份生效,目前任何政策取向的变与不变,都可能存在与新《证券法》是否接轨的问题。即使注册制的推进尚需一定时间,而并非市场传言将出现推迟,推行注册制改革的目的也是通过直接融资比例的提升更好地体现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就此而言,无论IPO常态化还是再融资政策松绑,实则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目前,资本市场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转型时期,任何政策取向的变化都不能不考虑到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阶段性特征。一方面,注册制需要通过科创板试点不断创造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另一方面,即使创业板等市场化改革也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次第跟上,注册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全面推开。对于IPO常态化来说,问题并不在于对IPO还要不要审,而在于用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方式去审。不变并不是其所固有的特征,至少就科创板以及不久的将来的创业板来说,由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转变才是绝对的。真正不能改变也不可能有所改变的,只能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也就是注册制。而如果只是片面地迁就相关企业眼前的所谓迫切需求,一点也不考虑到如何与未来注册制条件下资源配置越来越市场化的趋势相衔接,那么,越是具有应急特征的救市救企业措施就越是难免会顾此失彼。
从眼前的市场效应来说,以定增为重点的再融资政策的松绑即使在某些机构的眼里被看作为天大的利好,但对于本小利薄的中小投资者尤其是整个市场的长远发展来说,究竟有没有利好或多大的利好,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此次疫情的影响虽然是暂时的,不会阻碍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但急于通过定增松绑去支持大股东圈钱和机构做一波行情,恐怕也很难摆脱利益输送之嫌。而一旦大股东趁股价被炒高之际大肆减持,机构逢高出货,为之而埋单的又会是只懂得跟风的中小投资者。所以,对于任何试图逆流而动的极端性的所谓利好行情,人们不能没有一点应有的警惕。手里越是握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变局权力,就越是更需要多一份审慎。从维护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持久发展的大局出发,与其不停地变不胜变,还不如更加坚定不移地以顺应市场潮流推进注册制改革的不变去应对一切瞬息即逝的万变。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TAG:
阅读: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