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发文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
编辑/2019-07-11/ 分类:科技资讯/阅读: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 ...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积极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律师专属辩护制度,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指定辩护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探索推进对再审案件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优势,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
完善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程序,强化与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执行程序的衔接。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办案工作的衔接,健全鉴定人负责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建设,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机制,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探索采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发挥公证、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非诉讼方式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为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
《意见》称,进一步扩大对外公证合作领域。
建立完善涉外鉴定事项报告制度,提高涉外鉴定质量。
整合仲裁优势资源,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促进和支持仲裁机构参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
充分发挥司法协助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
推动建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
建立健全法律查明机制,建立涵盖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统一数据库,通过建立国别法律信息数据库以及专家库等形式提供域外法律查明服务。
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法律事务的交流与合作。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推出国家和地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项目),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积极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律师专属辩护制度,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指定辩护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探索推进对再审案件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优势,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
完善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程序,强化与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执行程序的衔接。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办案工作的衔接,健全鉴定人负责制,统一司法鉴定标准,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建设,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机制,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推进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探索采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发挥公证、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非诉讼方式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为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
《意见》称,进一步扩大对外公证合作领域。
建立完善涉外鉴定事项报告制度,提高涉外鉴定质量。
整合仲裁优势资源,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促进和支持仲裁机构参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
充分发挥司法协助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
推动建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
建立健全法律查明机制,建立涵盖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统一数据库,通过建立国别法律信息数据库以及专家库等形式提供域外法律查明服务。
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法律事务的交流与合作。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推出国家和地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项目),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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