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婴儿”案一审宣判
“基因编辑婴儿”案3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贺建奎、张仁礼、覃金洲等3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贺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张仁礼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南方科技大学原副教授贺建奎得知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可获得商业利益,即与广东省某医疗机构张仁礼、深圳市某医疗机构覃金洲共谋,在明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医学伦理的情况下,仍以通过编辑人类胚胎CCR5基因可以生育免疫艾滋病的婴儿为名,将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严格验证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用于辅助生殖医疗。
贺建奎等人伪造伦理审查材料,招募男方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多对夫妇实施基因编辑及辅助生殖,以冒名顶替、隐瞒真相的方式,由不知情的医生将基因编辑过的胚胎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移植入人体内,致使2人怀孕,先后生下3名基因编辑婴儿。
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追名逐利,故意违反国家有关科研和医疗管理规定,逾越科研和医学伦理道德底线,贸然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人类辅助生殖医疗,扰乱医疗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因涉及有关人员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法院负责人介绍,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辩护律师到庭为3名被告人进行了辩护。
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记者还从广东有关部门获悉,“基因编辑婴儿”事发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并于2019年1月公布调查结果。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广东省对涉事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和问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将相关涉案人员列入人类生殖技术违法违规人员“黑名单”,终身禁止其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工作。
科技主管部门已对涉案人员作出终身禁止其申请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审批、终身禁止其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等行政处理。科技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责成涉事单位完善科研和医疗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等。
□观察
案件有哪些警示意义?
业界认为,基因编辑是一项在生命科学领域有着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为人类治疗各类疾病提供了新方法,合理应用可增进人类福祉,但不当应用将给人类健康带来不确定的影响。国家支持并鼓励基因科学研究。以诚实、负责、合乎伦理方式开展的科学研究应当依法支持和保护。此次判决有助于明确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对已出生婴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其监护人的知情和同意下,持续做好医学观察和随访工作。
中国科学院院士周琪认为,人类生殖系的基因编辑还存在诸多科学技术层面、社会层面以及伦理道德层面的问题,其应用的安全风险目前尚无法评估,一旦被编辑的基因进入人类基因库,影响不可逆,也不受地域限制。由于当前人类生殖系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可能给个人乃至社会带来危害,故应严格禁止。建议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违反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在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多个区域性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对于类似具有伦理突破性的研究及临床应用加强审查和监管。同时,科研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必须慎之又慎,伦理先行,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长乔杰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及研究人员在进行研究和应用的同时,须牢记决不能违背伦理和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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