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戴元湖:抢抓人工智能发展契机的同时要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本报记者 陈燕南 童海华 北京报道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但是也给人工智能相关行业带来了巨大需求。
近日,《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了解到,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戴元湖带来了关于加强研究人工智能对劳动就业影响及对策的建议。
“正如2003年非典疫情催熟了电商平台,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复工复产中的劳动力供给困境也在倒逼企业重视‘无人工厂’场景,为人工智能的推广应用按下‘加速键’。在当前全球疫情蔓延、经贸摩擦升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挑战叠加的情况下,更应该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提前应对。”戴元湖如是表示。
他认为,就业结构的变化取决于产业结构的变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发展阶段密切相关。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普及,将对就业结构产生深刻影响。具体来说,人工智能将重新规划机器与人类的分工,倒逼就业从低价值劳动密集型生产岗位向价值较高的岗位转移,从重复性劳动向创造性劳动转移。从中长期看,人工智能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就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但短期内,人工智能将极大提升工业制造、仓储运输、批发零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自动化率,对这些部门的就业产生替代效应。
对此,戴元湖做了大量的调研。“根据我们近期对1047户制造业企业、68万名职工的调查显示,人工智能对劳动就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对重塑就业需求和就业结构提出了新挑战。在人工智能取代重复性强、程式化程度高的工作的同时,也带来对专业数字技术人才需求的增长,从而催生一批新的就业岗位。二是对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提出了新要求。人工智能的应用导致产业、就业领域、工作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现有劳动者的技能结构亟待适应新技术所创造的新岗位。三是对规范劳动用工提出了新任务。随着人工智能新职业、新工种、新岗位的产生,灵活就业、弹性就业、兼职就业等就业方式将更加普遍,用人单位的经营模式和用工模式表现出很强的跨界性和灵活性,现有劳动定额标准体系和劳动权益保障制度难以有效适应这种新的变化,迫切需要调整完善,积极应对各种新型用工形式,支持新业态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他的研究中表明,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劳动者自动化替代率超过50%,而本科及以上劳动者自动化替代率仅为22%。在被调查企业职工中,约三分之二属于一线操作岗位,这部分职工面临着较大的被替代风险,需要不断提升数字操控、信息处理等能力,以适应就业岗位的变化。在被调查企业中,使用机器人技术装备后,增加技能技术岗位的企业达到25.83%,增加工程师或技术研发岗位的企业达到29.4%。
人工智能的发展应用对劳动就业工作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戴元湖表示:“下一步,要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平衡点,在多种选择下选准切入点,谋定而善为,下好先手棋,有效规避人工智能对就业的不利影响,着力培植新的就业增长点。”为此,他提出了3点建议。
其一是抢抓契机,提前系统谋划。从长远看,人工智能与就业岗位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关系,带来的正面效用远超其负面影响,必须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工智能有可能大发展的窗口期,提前进行系统谋划。本着开放创新、包容审慎的态度,统筹发展人工智能与促进就业增长,建立健全相应监测体系,做好人工智能对就业岗位影响的监测与评估,加快完善相应的法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及营商环境等相关产业政策,化危为机、危中抢机,实现人工智能创造就业效应的稳步扩大。要加强科学规划和综合施策,结合制定“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人工智能的影响,加强劳动就业、用工规范、社会保障等方面顶层设计和政策储备,实现就业结构优化与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
其二是兜牢底线,防范失业风险。虽然人工智能对就业的深度影响尚未显现,但是必须未雨绸缪,超前应对。要深入研判人工智能对整个就业市场和重点就业领域的影响,进一步健全就业工作应急机制,避免人工智能在短期内可能导致的规模性失业。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新业态,完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吸纳人工智能替代“溢出”人员就业。进一步优化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方向,从原来主要用于支持去产能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转向应用人工智能企业职工的转业转岗。当前,要深入落实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援企惠企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少减员、不减员,在后疫情时期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积极对冲人工智能大规模、快速运用所产生的失业风险。
其三是强化培训,提升技能素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职业院校基础作用,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工智能职业培训体系,将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新职业列入职业培训内容,通过培训补贴、技能竞赛、薪酬激励等手段,释放明确的政策信号,鼓励新成长劳动力、传统产业中被替代的劳动者等参加人工智能等前瞻性工种培训,增强人力资源供给支撑,缓释人工智能替代影响。同时,优化人才评价制度,制定人工智能职业标准,支持企业和评价机构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快培养大批适应人工智能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编辑:张硕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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