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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代表团分组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编辑/2020-05-26/ 分类:智能时代/阅读:
华西都市报讯(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张守帅 林凌) 5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 法律 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 ...

华西都市报讯(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张守帅 林凌)

5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彭清华,省委副书记、省长、代表团副团长尹力参加所在小组审议并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现场听取审议意见。

曹建明在发言时说,完全赞成和拥护决定草案。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审时度势,对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的相关工作慎重作出重大决策。维护国家安全,是宪法对香港的宪制要求。我们必须坚决亮明“一国两制”的底线,划出国家安全的红线;必须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中央对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权制度、维护香港宪制秩序的重大举措,也是切实防范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十分关键的反制措施,对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堵塞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严重漏洞,依法治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全局和战略意义。

曹建明说,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全国人大立法于法有据,完全符合宪法和基本法,不容置疑和干预!从国家层面采取“决定+立法”的形式,分两步走的安排,是积极稳妥的,立法上的考虑及其衔接也是周密的。

(紧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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