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第一年。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序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谱写了首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一、全面依法治市
2018年底,北京市组建了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市委对北京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标志着北京市的法治建设踏上了新的征程。全面依法治市是新时代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有力务实举措。
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由市委书记蔡奇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018年12月21日,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蔡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具体的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协调小组在相关领域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协作,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以首善标准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
立法工作。编制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审议通过《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法规进行修改。
监督工作。围绕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督办3项议案、审议5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2017年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批准执行的决议;审查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8件;以主任专题会议形式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法治政府建设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出台“9+N”系列政策措施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积极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在16个区进行试点;建成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信用北京”网站。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完成339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39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件。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制定《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4部政府规章;集中修改26部政府规章和废止19部政府规章。
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做好《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等3部新修订政府规章及《行政强制案卷标准和评查扣分细则(2017版)》的宣传贯彻工作;对城市管理等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7项;向市政协通报工作16项;制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方案时,主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实施重大专项行动过程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首次实现对市级208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开展覆盖全市各行业领域和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的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全年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举报1441件。
四、监察法治建设
监察全覆盖体系更加严密。在市区两级建立监察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区监委向街道派出监察组、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
监察权运行更加规范。在先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持续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建章立制,基本形成综合决策科学、履行职责有力、纪法衔接顺畅、自我监督有效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
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更加显著。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7567件。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均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新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808人次,分类处置更加精准;追回在逃人员35名,继续保持新增外逃人员“零增长”,追逃防逃更加有效。
自身建设更加严格、规范。2018年,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市委中心工作开展37次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278人次;印发《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等制度。
五、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
2018年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第一年。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序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谱写了首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一)审判工作
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895224件,结案893570件。
刑事审判工作。审结刑事案件21928件。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性犯罪4919件;审结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类案件467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类案件335件;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类案件291件。
民商事审判工作。审结民商事案件560415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21052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山区农村搬迁、农村房屋建设等案件2370件;审结医患纠纷、人身伤害等案件8043件、劳动争议案件29715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57111件。
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7086件,其中审结专利案件1341件,审结商标案件14061件,审结著作权案件38378件。
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案件2289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案件执行工作。新收执行案件216393件,执结217483件。实现对车辆、房产等9类政务信息和银行存款的联动查询;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3万起。
(二)检察工作
检察业务工作。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903件1227人;依法起诉间谍、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寻衅滋事犯罪85件111人;依法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14件,经审查决定逮捕139人;依法起诉非法集资犯罪434件1098人;依法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2024件,审结1910件;依法受理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639件,审结567件,提出抗诉2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5件,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6284万元。
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立案255人。对于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294件;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侦查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5份;办结减、假、暂监督案件4111件。
(三)公安工作
维护首都安全工作。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全国“两会”、中非论坛北京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
打击犯罪工作。八类危害严重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85.2%,新发命案破案率连续4年保持100%;侵财案件破案同比上升15.1%。全年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比分别上升29.57%和9.52%。
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围绕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布局,有序释放机关警力前置、派出所“两队一室”和“7×24”小时基层警务运行等改革红利,固化完善区域警务合作等机制。
服务民生工作。铲除一批黑窝点、黑作坊;加强居住证和积分落户配套政策落地实施;销账堵点88处、乱点122处;强化高风险场所、部位排查整治和重点部位常态化管控;组织开展“网上北京市公安局”平台项目建设,实现出入境、人口等120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
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层所队案管组+智能办案区”闭环监督体系;持续深化受案立案及侦审一体化改革;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及应用。
(四)司法行政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海淀等9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建成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309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6108个。北京法律服务网注册用户3611人,访问量574304次,智能法律机器人为群众解答咨询40634次。
律师管理工作。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年做出各类处分、处罚决定105件;成立律师惩戒委员会和律师行业党委。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达2570家,全市执业律师32205人。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2018年,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7万件;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122件次。
法律援助工作。1-11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解答法律咨询32万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146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107个考点956间考场全面推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顺利完成55632人次考生的首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起草《关于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研究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建立各区督查队季度督查工作机制。
监狱工作。全年监狱系统共收押罪犯10156人,刑满释放罪犯1593名,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1969人。12所押犯监狱建成警务工作站;自主研发了“321”罪犯危险性评估模式;开展了以宪法主题教育活动为核心的罪犯法治教育,共邀请社会专家40余人次进监狱授课;持续推进“法律援助进监区”。
戒毒工作。积极构建统一戒毒模式,率先建成四期四区五大专业中心整体工作机制,开发培育了PDCA运动康复、正念防复发等近20个戒治项目;挂牌成立“北京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教育矫治局培训指导中心”。全年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3598人,戒毒康复人员344人。
六、司法体制改革
审判工作改革。全市法院组建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的审判团队1839个;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6万件;完成筹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3040件,审结2540件;全面落实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扫描电子卷宗88万卷。
检察工作改革。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各专业类别办案组1144个;推动重大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首次通过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方式,通报对全市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公安工作改革。健全“实物静止,手续流转”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新机制,并与财政局搭建罚没涉案财物实物上缴国库“绿色通道”;创新研发智慧办案APP。
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制定出台改革文件13个,接续推动完成改革任务140余项;新审批公职律师试点单位150家;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司法鉴定职业安全保障基本制度实现零突破。
七、法治社会建设
(一)法治宣传
2018年,16个区的普法中期集中评查完成;开展宪法宣传活动7000余场;首届“法律进企业”活动暨首期京企云帆法治高峰论坛启动。全年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万余场。
(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人民调解。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30650件。打造“1333”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将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纳入“诉调对接”范围。
行业调解。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建立行专调解组织893个,调解范围覆盖物业、劳动争议、医疗、互联网、知识产权等十几个领域,调解纠纷110683件。
行政调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936237件,调解成功425642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5321件,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2054件。
商事争议仲裁。2018年,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共受理案件4872件,全年产生争议标的额为751.55亿元人民币。受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含简易程序)88件,立案标的额46.81亿元。全年结案4125件,结案争议标的499.79亿元。立案到结案的平均时间为136.73天。
公证。2018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事项666464件,其中国内公证事项363268件,涉外公证事项298911件,涉港澳公证事项2264件,涉台公证事项2021件。
行政复议。2018年,全市各级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718件,受理6845件,审结6197件,其中,北京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70件,受理687件。北京市政府全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08件。
行政裁决。2018年,北京市行政裁决案件集中于专利、城市拆迁、政府采购等领域。行政裁决权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依据各自行业领域的单行部门管理法行使。其中,北京市财政局办理45件,均为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平谷区司法局(代表平谷区人民政府)办理32件,均为土地权属案件;丰台区司法局(代表丰台区人民政府)年度行政裁决集中于房屋拆迁领域,行政裁决立案前调解谈话96户,解决37户;正式裁决立案5户,立案后完成签约1户、撤销裁决申请2户、正式下发裁决书2户;朝阳区人民政府办理2件,均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案件。
(三)法治国企建设
推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制定《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加快筹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依法监管工作开展。全年共审核17份年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含党委规范性文件);针对市国资系统重点改革项目提供法律审核、咨询服务。共审核机关合同129份。
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制定并印发2017年市管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情况通报白皮书;探索开展市管企业合规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以京企云帆法务平台为载体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司法环境
全市人民法院积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防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保障民营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加强督办指导、案例引导,审慎采取强制措施,避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全市公安系统积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实现千余项行政处罚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的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再深化再推动专项工作和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领域“三查一治”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安部支持北京创新发展20项出入境政策的惠及范围,取消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20项。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开展不必要证明清理工作,先后梳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18项,排除8项,取消3项,合并1项,保留6项,列入市政府《证明暂时保留目录》。
八、法治队伍建设
(一)法学教育
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与专业。2018年,北京地区高校开设的法学类专业包括法学和知识产权2个专业。42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3所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
法治教育进学校。设立4所北京市“法治知识进课堂”基地校;启动全市首届大学生“法治文化节”;推进建设17个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
(二)法学研究
2018年市法学会设立市级法学研究课题40个,课题研究经费200余万元;组织“双百”首都法学家专场报告会;组织五场立法咨询论证活动;各研究会和各区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等活动100多场。
(三)政法队伍建设
举办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班等主体班次;定期开展干警思想状况摸排分析;开展北京市第十届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暨“首都政法先锋”评选表彰;组织开展了近年来最大规模、最系统、最深入的党建专题调研;组织108名优秀年轻干部交叉挂职锻炼;全市政法系统5100余个党支部全面推行规范化建设;完成首批法官、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严格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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